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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事項

政令宣導洗錢防制法

    提醒您,如提供個人帳戶予不法集團使用,可能成為刑法詐欺罪之幫助犯,依洗錢防制法第15條規定,冒名或以假名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帳戶、以不正方法取得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等行為,均可能面臨刑事責任。請妥善管理自身帳戶,勿將國民身分證、存摺、存款帳號、提款卡及密碼提供或借予他人使用。